鄂老办发〔2011〕102号
省老龄办关于广泛开展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敬老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老龄办,省直机关、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老龄工作部门: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广泛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敬老活动,确保全省老年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省老龄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敬老活动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的敬老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要积极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把敬老慰问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计划,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慰问,切实为广大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献爱心。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积极争取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支持,投入必要的物力、财力,重点对农村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和特困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做好敬老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家庭赡养的矛盾和纠纷。要广泛组织青少年学生、社会团体为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和特困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老人们提供优质服务,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要切实加强老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特别是老年人供养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要认真组织对老年人生活保障和各项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营造敬老氛围。要充分利用本地区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老龄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亲切关怀,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敬老氛围,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当地习俗,采取灵活的方式,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活跃老年人的节日生活。
各地、各部门开展元旦、春节敬老活动情况,请及时报省老龄办组宣处。
联系人:汪金林
电 话:027—87811591
邮 箱:hbsllb@163.com。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老龄工作 元旦、春节 敬老活动 通知
报:全国老龄办,省老龄委主任、副主任。
送:省老龄委成员单位。
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印 2011年12月21日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