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老办发〔2011〕50号
省老龄办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老龄办,省直机关、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老龄工作部门:
最近,全国老龄办下发文件,决定今年10月份(九·九重阳节期间)继续在全国开展“敬老月”活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通知和省老龄委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在全省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和目的
“敬老月”活动的宗旨是“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孝行荆楚,构建和谐,敬老助老,从我做起”。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第301号令),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广泛深入宣传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做好事、办实事、献爱心,切实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敬老月”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要按照省委李鸿忠书记关于“要像对待自己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那样关心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的要求,切实关心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的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重点走访慰问特困、高龄、失能、残疾、空巢和灾区老年人,结合建党90周年,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活动。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扎扎实实为老年人办一、二件实实在在的实事、好事,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努力营造孝行荆楚、共建和谐、敬老助老、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敬老助老,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关爱百万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为父亲母亲尽孝心、为爷爷奶奶献爱心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惠老活动;要按照省老龄办、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安排部署,层层组织开展“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倡导尊老敬老从家庭做起,以家庭敬老美德促社会敬老公德建设;要广泛组织少年儿童、中小学生、青年妇女走进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中,为高龄、失能、半失能和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城市社区、农村村组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开展助老、邻里互助活动,组织青年妇女、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困难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长期志愿帮扶服务活动。
(三)扎实开展敬老维权活动。各地老龄工作部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政府第301号令的落实力度,广泛深入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开展老龄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敬老月”期间,要层层组织对老年优待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司法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各级老龄办要会同司法部门继续开展“夕阳幸福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进村入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要充分发挥“敬老示范岗”、“敬老文明号”等敬老窗口单位作用,为老年人乘车、就医、旅游等提供优质服务。要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防范和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对老年用品市场监督,保障老年人消费安全。
(四)积极开展老年文体娱乐活动。“敬老月”期间,各级老龄办及有关部门要依托基层文化活动阵地,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要以全省军地老年人才艺大赛为契机,积极组织、动员广大老年人参与才艺大赛,充分展示广大老年人的风采。要结合各地情况,组织开展主题鲜明、有影响、有示范作用的大型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努力创建本地、本部门的老年文体娱乐品牌。要积极推动老年文体娱乐活动的创新,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五)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各级老龄办要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宣传社会敬老助老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激发全社会敬老助老热情,促进社会更加文明、进步、和谐。要广泛开展孝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系列宣教活动。要把孝文化教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敬老月”期间,在中小学安排孝文化教育课或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敬老征文、敬老家信、每天一句敬老贴心话、帮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办一件小事等“小手拉大手”活动,培育中小学生尊老重孝意识;要把孝文化宣传作为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设专栏,传承孝道,号召子女、晚辈重阳节回家看看父母、关怀长辈,给老人慰籍;要把孝文化宣传作为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党政机关尊老敬老意识,倡导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掀起敬老助老高潮。要大力表彰敬老助老先进典型。“敬老月”期间,省老龄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千户“老年温馨家庭”、“敬老示范岗”和“老有所为科技贡献奖”等评选表彰活动,并举办大型颁奖晚会。各地要层层组织开展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活动宗旨,突出“孝行荆楚,从我做起”的活动主题。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敬老月”活动。要结合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活动方案,分解细化活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动员全社会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小事做起,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二)打造品牌,形成合力。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把“敬老月”活动作为推进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统一目标要求,统一活动标识,精心组织筹划一批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项目,形成合力、打造品牌、壮大声势,推动本地区、本单位老龄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三)收集情况,及时上报。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本地“敬老月”活动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对“敬老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上报。省老龄办将通过“敬老月”活动简报、网站等平台,适时通报宣传、交流各地工作情况。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老龄办及时上报当地“敬老月”活动情况,并于11月10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送省老龄办。省直各部门、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开展“敬老月”活动情况,也请随时报送省老龄办(邮箱:hbsllb@163.com)。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老龄工作 敬老月 通知
抄 送:全国老龄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老龄委主任、副主任、成员单位。
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印 2011年6月15日
共印:3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