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财物遗失手续的相关办理
护照遗失时
立即向当地的我国驻外单位申请补发。另外也必须知道当地国的外交单位。
申请补发必须准备
1、照片2张(4.5 公分X3.5公分)。
2、失窃证明书。
3、护照号码、发行年月日及发行地。为因应万一上述事件发生时的状况,所以最好随身携带照片及护照影本(分散保管)。
旅行支票(T/C)遗失时
可以到发行银行、分支机构或合作机构申请补发。申请补发文件为
1、失窃证明书;
2、T/C购买证明书(购买旅行支票时银行会给副本,须另外保管);
3、未使用的T/C号码(补发时自然是发给未使用的部分,所以在使用旅行支票时,最好养成登录的习惯,另外也养成记帐的习惯。申请时一定要诚实申报)。T/C的补发通常需2-3天。
信用卡遗失时
最好尽快向发卡银行挂失,回国後再申请补发。如果旅行中还是得用信用卡的话,可申请临时补发新卡。通常发卡银行都有遗失保险的制度,万一被盗用,也可申请理赔。但别忘了向警察单位申请证明文件。
现金遗失时
如果旅行在外,现金及旅行支票全部被窃时,怎么办呢?这时除了请国内家人紧急电汇别无他法。电汇可透过当地银行或邮局办理,时间约要1-3天。并要收取手续费。在等待援金汇来之前,如果没有亲友可投靠,则只好找当地外事警察局或驻外单位想办法了。
如果奇迹式的只有信用卡没有被偷,那么有些信用卡可以在国外提领现金。
机票遗失时
机票一旦遗失就很难再补发,尤其是廉价票或折扣票。但依旅行社,有些也可申请补发。所以最好打电话回台湾向旅行社洽询清楚。但通常手续上无法赶赴搭机时间,若行程已排定且不能更改,只好在当地重新购票。为了小心起见,出国前最好将机票号码、旅行社名称、发行日期及支付方法另外记载在笔记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