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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2006-12-19 20:13:15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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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高学历的法律专业人士和高级律师为主要成员的高层次、高起点、高专业水准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本所地处繁华的武汉市汉口香港路远洋大厦,毗邻武汉金融一条街,其金融商务机构云集,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联络便捷。事务所拥有宽敞的高档写字楼,办公环境舒适,办公设备先进,不仅有先进的文印系统、网络通讯系统,而且还建立了为社会公众提供网络法律咨询服务的互联网站及可靠快捷法律信息检索查阅系统,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事务所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和一流的硬件设施,为客户享有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所现有专职律师18人、实习律师3人、律师助理2人以及行政辅助人员共计28人。执业律师中4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余律师都有法学本科学历。本所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学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司法实践,拥有一批训练有素、经验丰富、专业特色明显的律师团队,下设房刑事辩护、民商事、行政诉讼、房地产、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公司法及劳动争议等多个法律事务部。向社会各阶层提供各专业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是"普明"律师事务所倡导的"服务专业化、律师专家化、管理规范化"理念之具体体现。本所多名律师是武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本所还与政府机构、法学研究机构、司法机关及境内外的律师事务所保持着良好的工作或合作关系,并聘请了多名来自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和知名学者作为本所的高级顾问。本所律师先后承办了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缉毒英雄"周鲲贩毒辩护从轻减轻案;震惊全国的"钟祥投毒案"中被告人潘楷辩护无罪释放案;汉正街最大偷税案被告人王望明辩护无罪释放案;被告人霍沔频合同诈骗辩护无罪释放案;武汉江北打黑第一案;湖北省首例著名商标"杜婆鸡"酒店菜系商标维权案;广东省"华丰"食品著名商标行政诉讼案;武汉首例商品房买卖合同双倍赔偿案;全国首例网络侵权赔偿案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良好办案效果的疑难案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法律业界的肯定。

    普明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领域内的骄人业绩,被湖北省律师协会授予"AAA"信用律师事务所",并有五名律师被授予湖北省"AAA"信用律师;被武汉市司法局评选为武汉市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活动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05年6月本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知识竞赛》组织奖;本所是《武汉晨报》律师团、《武汉晚报》"新闻148" 维权超市和武汉市劳模法律服务团的成员;担任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武汉市警备区司令部、武汉数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爱帝集团公司、天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社区服务中心、武汉房地产门户网站"亿房网"、"雅虎"武汉分公司、"武汉热线"等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特聘法律顾问。"普明"律师的执业风采多次被湖北电视台、武汉电视台、《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晨报》等众多媒体予以报道。"普普通通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公允诚信、执业为民"是普明律师对社会的庄重承诺。

    宗旨:执业为民 追求公正 竭诚服务 勤勉尽责

    一、人才

    本所专职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职员共计20余人,执业律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双学士、法学硕士学历以及中、高级律师职称占有一定比例,部分具有国外访问学者的工作经历和兼有教授、副教授、工程师、会计师、房地产评估师、税务师的职称。
本所特邀的法律专家、科学家来自国内著名的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所研究的领域具有权威性著作和重大研究成果,并在为国家立法的重要方面,提出有独特的法理建议。执业律师能够熟练使用英语等多种外国语言,部分律师,曾有在外国学习和工作经历,熟悉不同国家的文化和法律,熟悉WTO及国际争端和经济纠纷的司法程序和规则,部分律师具有理学、工学的本科学历,而对涉及知识产权和其他技术性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基础,在一些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代理中有相当出色的表现。

    二、组织机构

    律师事务所参照国外律师事务所的成功运作模式,实行律师事务所"发起人会议",律师事务所设有相当于董事会的"管理委员会",律师事务所设有相当于股东大会的"发起人会议",律师事务所还设有相当于专家委员会,由各专业部主任组成的"业务指导小组"。管委会对下设的办公室、各专业部实行统一业务领导。按专业服务领域设置:刑事、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涉外和综合共七个专业法律事务部。

    (一)、刑事法律事务部

    接受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公诉案件被害人聘请担任代理人;接受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委托或法院指定及法律援助,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进行出庭辩护。

    (二)、民商事法律事务部

    专门从事民事、经济、行政法律事务,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的谈判、见证,起草和修改各种法律文书;代办经济、贸易、金融、税务、保险、技术贸易与转让,租赁、抵押、信托、企业清盘核产、股权变更与转让、招标等法律事务;代理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代办各类程序性法律事务,诸如工商登记、知识产权、金融、保险、税务、财产转让等。接受企事业法人、公民委托,办理各类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代理诉讼,参与仲裁、诉讼和接受非讼案件的调解。接受国内外法人、公民的委托,代理海事、海商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同时担任国内外贸易、航运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代理船舶估价、拍卖、代办海事声明签证等法律事务。

    (三)、建筑及房地产法律事务部

    接受国内外法人委托,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房地产项目顾问,参与联建、参建、土地批租、土地转让、建筑工程招投标、商品房预售、销售等,指导企业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法律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担任非讼或诉讼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帮助公民、法人处理纠纷,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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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雷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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