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一、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适应人口迅速老龄化的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推进溧阳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二、老龄工作的原则:
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三、老龄事业的主要目标:
努力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老年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老年工作管理体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民政牵头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为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而努力的良好局面,确保全市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副局(科)级单位,由市民政局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二)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经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 (市、区)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五)联系协调老年人协会和老年团体的活动年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