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区委老干部局位于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15号。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全区老干部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完善本区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指导全区各单位落实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并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调查研究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
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现实作用和先进事迹,以及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 引导老干部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总结老干部工作经验,表彰优秀老干部和老干部先进机构及个人。
指导各单位老干部活动站(室)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化健身、健康休养、参观首都建设成就等活动。
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报告老干部工作信息;负责易地安置的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抓好本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
负责局管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接待中央部门、各省区县来京老干部和有关人员。
负责承担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