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在2006年市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中透露,该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房养老”方案研究和试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据悉,目前此方案将在一户家庭中先行试点,试点方案暂定名为“以房自助养老”协议,初定做法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付。
笔者的亲戚是一对65岁的老年夫妻,膝下无子女,听说该方案后很感兴趣。他们算了一笔账:他们的一套产权房位于中外环间,目前市场单价11000元,66平方米总价72.6万元,该小区该房型的租金约为每月2200元,按照夫妻家族寿命85岁计算,他们需租住20年,即240个月,累计租金52.8万元。将这部分租金一次性缴付后,他们将获得养老费用19.8万元,20年间平均每月为825元,人均412.5元。
以变更房屋产权的代价获得每月人均增加412.5元的生活费用,这对老夫妻思前想后都觉得不合算。
而公积金中心即将试点的一户老年夫妇家庭,他们的数字却好看得多。这两位老人均超过80岁,房子是位于普陀区的两室户老工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价40多万元,按双方签订的7年租赁年限,如果该房屋市场月租金为1500元,老人须将7年租金12.6万元一次性交付公积金中心,剩余款超过27.4万元,平均每月约3262元,人均1631元。这些钱如果两位老人没大事的话,生活绰绰有余,还可以省下一些应对87岁以后的长寿人生。
全国老年委员会曾公布本世纪中国老年人发展规划预测估计报告,指出在不久的将来,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将是一个银发渐增的世界。根据老龄委的报告,目前我国老龄化最值得关注的是未富先老问题,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我国目前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二是我国现在大多数老年人工作时他们的工资不高,积蓄也很有限,而退休后各种社会保障又没能及时到位,他们整体上处于未富先老。
我们时常听父母说这样一句话,人这一辈子当中童年苦一点没关系,甚至对一生还有好处,怕就怕老年生活太苦。一项关于理财计划的调查显示,89%的中青年在考虑个人或家庭理财时,没有或很少将父母的养老费用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