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我的前半生》是末代皇帝溥仪的自传。一年前,群众出版社以该书没有著作权继承人、著作权所有人去世时没有遗嘱为由,向法院申请认定《我的前半生》一书为无主财产。就在一年的认领公告快到期时,自称为溥仪侄女的金女士到法院申请认领此书的版权。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群众出版社出版《我的前半生》一书。1967年,溥仪去世,此书的著作权由溥仪的夫人李淑贤女士继承。1997年,李淑贤去世,她没有继承人,去世时也没有遗嘱。因此,群众出版社申请认定此书为无主财产。 今年8月22日,自称为溥仪侄女的金女士来到北京西城法院。金女士称,溥仪的夫人李淑贤晚年的日常生活由她和丈夫照料,看到法院发布的公告后,她想起李淑贤女士临终前曾交给她一份《委托书》,内容是希望将《我的前半生》版权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处理李淑贤和溥仪的身后事务。因有人对《我的前半生》提出申请认领版权,西城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