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
首页
>>
老年新闻
>>
国内新闻
>>正文
标题
内容
作者
公安部印发公民防恐手册
2008-7-23 9:19:36
〖
访问论坛
〗〖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Print
〗〖
关闭
Close
〗
不要贪恋财物,不要为穿衣或取贵重物品浪费时间,更不要再入室内拿物品而重返火海;
不要乱开门窗,如房间充满烟雾,可打开门窗,排放烟雾后,应立即重新关闭好,防止长时间开窗致使外面大量浓烟涌入室内,能见度降低,高温和毒气充斥,无法藏身;
不要乘坐电梯,一旦着火,电梯就会断电,可能将你困在电梯,无法逃生;
不要随意奔跑,这不仅容易引火烧身,还会引起新的燃烧点;
不要轻易跳楼,可扒住阳台或窗台翻出窗外,以求绝处逢生。
本新闻共
2
页,当前在第
2
页
1
2
〖
访问论坛
〗〖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Print
〗〖
关闭
Close
〗
(编辑:
)
上一篇:
澳门赌场高管夫妇雇凶自杀
下一篇:没有了
■ 相关信息
会员名称:
密码:
匿名
·
注册
·
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热门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