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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政干部应怎样建立威性

2008-10-10 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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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是指威望和信誉。基层民政干部的威信是指他们在工作中,由自己良好的品质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民政对象和群众中赢得的信任、尊重和影响力。基层民政干部怎样才能获得和提高自己的威信?我们认为应在四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职业意识方面。认清民政工作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地强化全心全意为对象服务的意识,具有高度的法律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具有甘当“孺子牛”、乐做平凡小事的精神。

二、道德品质方面。严格按照民政职业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地进行自我思想改造,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使自己的形象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

三、掌握知识方面。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多元性、群众性,要求基层民政干部应有强烈的求知欲,学习掌握多方面知识。首先为基础知识。要有一定学历的文化程度,并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其次为民政专业知识。要学习掌握社会学、民政学、法学、心理学等知识;再则为辅助知识。要了解民俗学、医学、宗教学、经济学、农业科技等知识。

四、各种能力方面。基层民政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应具备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交往能力、教育能力、创新能力,才能把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总之,基层民政干部只有自身的德、能、才、绩不断提高,才能蠃得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敬佩,建立和获得较高的,甚至是稳固的威信。

 

湖北竹溪县民政局  杨成才   罗晓敏

      442300           0719——272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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