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委第四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地区要按照中央决定精神,抓紧理顺和健全地、县级老龄工作体制,健全机构,配好人员,保证经费,确保基层老龄工作的正常开展。2006年2月,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委主任回良玉在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上也强调指出, “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是做好老龄工作的组织保证。各地要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贯通、管理有序的工作体制。要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有爱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从事老龄工作,不断提高他们做好老龄工作的水平。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建立正常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发展老龄事业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老龄事业发展。”根据回良玉的指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理顺和健全老龄工作体制,从组织上保证老龄工作的开展。现笔者就县乡级老龄工作机构的现状和设置谈几点粗浅见解。
一、县级老龄工作机构的现状
据有关资料报道:目前,县级都建有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但老龄办隶属关系不一,体制不顺。老龄办有单独设立,作为市政府统一管理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有由政府办或民政局代管的,自已独立开展工作的;有作为民政局的一个科室,一切事宜由民政局确定;也有在民政局设老龄科,老龄办与其合署办公, 实为股级建制;还有的老龄办虽有牌子、有班子,但其工作由民政局一个科承担。办公室级别有科级、有副科级,也有股级;办公室人员编制配备上,设在民政局,作为一个科室的,大多数是用民政局的行政编制,单独设立的,大部分人员性质是事业编制。编制人数绝大多数县还是老龄委刚建立初期的编制数,大县3人左右,小县1-2人, 有的县只有一人,还是民政局的一个科长兼的。县级老龄委主任是由常务副县长兼任的,也有的由德高望重的县处级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政府办、组织、民政、人事、劳动保障、老干部等部门的负责人兼任,也有些县设有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老龄工作开展。由于体制不顺,管理不统一,级别不统一,在一些县老龄委的职能不能履行,老龄工作很难开展下去,老龄办名存实亡;有的县老龄办主任是民政局长兼任的,具体工作无人做,所以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老龄工作需要,也不利于老龄事业发展。
二、县级老龄工作机构设置的构想
根据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建立“上下贯通、管理有序的工作体制”的要求,县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应为县委、县政府统一管理全县老龄事业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由政府办、民政、劳动保障、组织、人事、农工、司法、老干部、文化、教育、卫生、宣传、广电、报刊、体育、计生、交通、城管、工商、税务、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老龄委设主任1名,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老龄工作的副书记或常务副县长兼任;设副主任3至5名,由政府办、民政、人事、劳动保障、老干部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为充分发挥老同志优势和作用,老龄委设名誉主任或顾问2-3名,由县级领导班子离退休下来的、有威望、热心老龄工作的老同志担任。老龄委下设办公室,为科级建制,采用行政编制。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民政局长兼任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2-3名,其中设常务副主任1名,具体负责老龄委办公室工作。县级老龄委办公室编制,大县7-9人,小县5-7人为宜。人员配备上设正副主任科员、科员职位,分工秘书、助理秘书、办事员、工作人员。同时,还应设有与上相一至的综合科(股)、组宣科(股)、维权科(股)和调研等科(股)室。因老龄工作面广量大,各级老龄办具有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执法的职能和对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的职能,所以老龄办不能作为民政局一个科室,应单独设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统管全县老龄工作。
为挖掘老同志的潜力,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便于协调开展老龄工作,县级应成立老龄协会,由县级领导岗位离退休下来的老同志担任会长,由县级机关提前离岗或调研员、协理员担任副会长,老龄办的同志兼任正副秘书长,配备3-5名老同志具体负责老龄工作日常事务,老龄委办公室和老龄协会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项任务,共同做好老龄工作。
县级老龄工作不光要从宏观上去检查督促,实行“三个转变”、“三个发挥”,而且在微观上要去具体指导,实行到基层登门到户做工作的“三到位”。县级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在基层、在集镇社区。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和理顺县乡老龄工作体制;二是检查督促乡村组和社区老龄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老龄工作考核机制;四是总结推广老龄工作先进典型经验;五是加强对《老年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六是协调处理好老年人的案件与纠纷;七是树立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典型;八是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老年人“六个老有”;九是做好乡村和社区老龄工作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十是建立完善老龄工作档案。
三、乡镇级老龄工作机构设置的构想。
乡镇老龄工作机构是最基层,是直接与老年人打交道,具体落实和完成老龄工作任务,建议编制部门在乡镇政府设1名老龄助理(干事),使老龄工作能一声喊到底,上下相配套。乡镇老龄工作委员会一般由7-9人 组成,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名誉主任;一名德高望重、热心老龄工作的老同志担任主任;民政、司法、财政、经管、组织、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由老龄助理(干事)或民政助理(干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老龄委及办公室工作。
湖北省竹溪县民政局罗立政 桂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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