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千头万绪,对象多、范围大、牵涉面广。基层民政干部(主要是乡镇民政干部)既要配合中心工作,又要搞业务,因此工作很辛苦,有时难免产生急躁情绪,表现在工作中,对民政对象忽冷忽热,态度生硬,影响干群关系。因此,要按照国家公务员的标准修身养性,使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我们认为修养的基本要求在以几个方面。
第一要有爱心。爱民政事业、爱民政对象、爱民政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不能因最可怜的人痴、呆、傻、残而嫌弃冷落,更不能因言语不当而斤斤计较。应切实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他们当成亲人,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第二要有耐心。“树老根多,人老话多”,一些上了年纪的对象说话罗嗦,颠三倒四,有些民政对象困难较多,上访也多,还有些民政对象上访时言语过激,说话“打人”。对待他们要耐心听、耐心记录、耐心劝导,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以你的事我知道,这事以前解决过,而把民政对象拒之门外,更不能因他们言语不当,而在解决问题时打折扣。
第三要有恒心。坚持学理论、学业务,要持之以恒,深钻细研,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能借口工作忙、事情多、没时间而荒度学习,当“半桶水”、“门外汉”。
第四要有细心。在走访、交谈、调查民政对象的活动中,要留心观察,熟悉民政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把他们的困难牢记心中,解决在前,做他们的贴心人。
第五要有热心。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要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不当“牛皮灯影子”一拨一动,被动应付,满足于上级布置的、领导安排的、年终考核的工作任务,而应主动出击,想方设法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
湖北省竹溪县民政局 杨成才 罗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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