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是党的惠民政策。合理认定享受对象又是最基础和最关键的工作之一。根据多年的实际接触,笔者认为,做好此项工作,要具备综合素质、把握认定标准、掌握准确信息、不能满足于工作程序。
一是入户调查的工作人员要具备有较高的综合性素质。在社会市场信息瞬时万变的情况下,要善掌握劳动力的就业去向和从事行业以及生活水平。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一般的中等城市以及边缘的小城镇,就业所在的区域不同,劳动力报酬也就有差异。除此外,低保干部还要善于学习,通过新闻媒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场所流动人口的议论,亲朋好友谈家常等渠道了解到一些就业收入方面的信息,只有做到调查人胸中有数,入户时就能一变应万变,对申报收入不实的就有说服力。同时也展示出低保干部的综合素质,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
二是入户调查的工作人员要脚踏实地弄清真实情况。家庭经济收入除以家庭共同生活人口,是衡量人口能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主要依据。而申请享受低保对象除“三无”人员外,家庭都有一定劳动能力,因无固定职业,靠做临工挣钱养家糊口,收入相对不稳定。因此,准确计算家庭收入,才是体现低保公平、公正的合理性。据调查,在以享受低保人员中,无固定收入家庭占97.6%,有固定收入的只有2.4%。那么绝大多数无固定收入的家庭申请享受低保怎么认定其自报收入的真实性,这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重要一点。入户调查时多数遇到的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实事求是报告、反映该户的真实的收入情况;二种情况是隐报瞒报,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申请对象,是收入少报无收入,挣得多而报的少,出现难以断定是否合理。在进入找邻里调查或找用人私营企业以及用人单位出证明时,多数不愿提供情况,不愿得罪人,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就业流动性大,不可能都去调查。鉴于如何认定申请人自报收入是否真实,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关键,也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之处。
三是居民委员会要建立低保对象家庭劳动力数据档案,掌握劳动力就业去向。对有外出打工的家庭享受低保的户,要加大复查力度和动态管理,必须做到6个月上门复查一次了解就业去向、从事职业和收入的变化情况。低保干部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群众中去。只有基础工作根基牢了,群众对低保工作就能支持,能增强工作透明度,能推动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各级干部不能满足于“公示”无异议。从找居委会申请低保,到主管部门最后审批,虽然有两次公示程序,这仅仅是一种形式。公示内容上墙后议论人多的往往有两种反映;一种是不该享受的人说:某某不合理,他有人际关系,拿的是国家钱,谁去当恶人举报;另一种介于可享受可不享受之间的人,看到公示后要么是发唠骚,要么是到居委会或主管部门也申请低保,他不提别人合不合理,只谈自己收入低,家庭有困难要求解决低保。如果满足不了他的要求,导致多次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直至达到目的为止,影响了低保工作信任度,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过程中,主管部门不能只满足于“公示”无异议之说话。要深入细致的做好从个人申请到最后审批的每一个环节,真正体现出有实质意义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多次公示过程、公示结果,达到“三公”的真正目的。
当前,低保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但是复查工作任务重,加之有少数陆续申请保障的。笔者认为进一步做好申请低保家庭收入合理认定工作至关重要,是保证低保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
湖北省竹溪县民政局 成贤顺 罗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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