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艺表演大赛。各参赛单位将参赛节目制成光盘报组委会,由组委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选,入选节目按省直机关、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市州为单位进行复赛和决赛,尔后评出组织奖、节目创作奖、表演奖若干。
2.中老年模特服饰评选。各地选送表演光盘,组委会按形象美、内在美、创造美的原则,评选出集体获奖节目进入决赛。
3.书画、摄影、诗词大赛展览(含剪纸、编织等工艺品)。由各地筛选后送组委会评选。届时,还将举行“百名书画老人赶集会”的广场活动,提高更多老年朋友参与的积极性。
4.时尚老人评选。从全省推选的百名时尚老人代表中,通过媒体宣传公告,经公众投票和专家评选,评出十名时尚老人。
5.知识竞赛。印发《老年法》和《湖北省老年优待规定》等老年知识选题答卷,组织老年知识答题竞赛活动。
6.万名老人看湖北活动。组织老年人和老年团体参观武汉、宜昌等地经济文化建设成就。
以上六项活动根据报名情况有可能调整,详细参加办法和实施细则将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