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老龄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鄂政办发[2007]45号)。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分四个部分,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政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意见》明确了六项基本原则:一是服务对象公众化。二是服务方式多样化。三是服务队伍专业化。四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五是运作机制市场化。六是城乡发展一体化。
《意见》还提出了“到2010年底,力争使全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各市州县要分别建立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人福利机构。全省80%以上的街道建立能容纳30名左右老人的托养综合性福利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市、州和部分县(市)建设20所爱心护理院。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临终关怀医院”的目标任务。
《意见》规定了七项具体的政策措施:一、经民政部门审批的养老服务机构,不论公办还是民办,都同等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二、 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发展养老服务业。三、对新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业建设用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优先供地;对新建营利性养老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乡村公益性的养老服务业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四、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免交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费除外),免交煤气、水、电增容费和供排水设施使用费;电价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自来水、管道燃气价格按民用水、民用气价格标准执行。五、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使用税。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由职业技能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七、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福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意见》的出台,是我省广大老年人,特别是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以及广大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的福音,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以及对我省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和关爱。《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推进我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向前发展,使老龄工作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老龄办)。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鄂政办发[2007]45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部门:
省老龄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在、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省老龄办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劳动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建设厅 省卫生厅
省人口计生委 省商务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做好为老年人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668.2万人,占全少总人口听11.08%;65岁以上老年人口451.7万人,占总人口的7.49%.预测到201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784.7万人,占总人口听12.66%,65岁以上老年人口508万人,占总人口的8.2%.随着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空巢"家庭迅速增加,2003年我省家庭户口吕,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单独生活的家庭户占22.63%,比2000年增长3.88%。老年"空巢"家庭的增多,不仅使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也对老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影响,给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是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我省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