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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学校老年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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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9 9: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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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学校老年协会(即湖北省高等学校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是由湖北省内高等学校退离休教职工及其组织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台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英文译名:Hubei Association of Retired Teachers and Cadres of Universities 缩写为:HARTU
1 9 8 8年5月23日,在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原省政协常务副主席、老科教部长史子荣同志和原华中工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朱九思同志等100多位老领导、老专家、老干部积极倡议,组成了专门的筹备班子(筹委会),着手筹建工作。在很多院校建立老年协会的基础上,经省委高校工委批准,于1988年12月17日召开首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武汉地区高等学校老年人协会章程》,选举第一届委员会和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宣告武汉地区高等学校老年人协会正式成立。1992年5月20目经省委高校工委同意,报湖北省民政厅审核颁发湖北省社会召体法人登记证,将武汉地区高等学校老年人协会更名为湖北省高等学校老年协会。2005月18日,协会召开的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明确了湖北省高等学校老年协会又名湖北省高等学校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
协会历经五届,第一届——第三届会长为史子荣;第四届会长为朱九思(前三届为副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五届会长为梁淑芬(原湖北省副省长、省人大副主任)。
该协会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协会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并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组织高校退离休人员继续努力学习,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科教兴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基本要求,维护高校的稳定,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协助各级党政领导,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方针的落实,为高校退离休人员服务,履行应尽的职责。
该协会作为高校离退休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是湖北高校老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概括起来说,它是高校党政领导联系离退休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起到承上启下、相互沟通、增进理解和促进安定团结的作用;它是高校老年群众利益的具体代表者,为协助各级领导贯彻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和离退休教职工的方针政策,维护高校老年人合法权益起到促进作用;它是协助高校党政领导发挥高校离退休教职工在社会“三个文明”建设和高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再作贡献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它是高校离退休教职工之家,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体育、保健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起到动员和组织作用。这些都充分显示出高校离退休教职工这个特定老年群体在老龄事业中的价值和作用。
该协会成立十八年来,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的领导下,工作有了较大进展,现在全省有32所部属、省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建立了老年协会,会员达到三万余人。其中离休的2400余人,退休的28000余人;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2000余人,院校级领导干部400余人。为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该协会设立的办事机构有:五部(学习宣传老年问题研究部、“老有所为”工作部、落实生活待遇凋研部、文艺体育工作部、《湖北省高校老年通讯》编辑部):一室(办公室)。该协会的成立和发展,受到省内外有关涉老部门和高等院校老年群体的广泛关注,得到高校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湖北省高校老年协会办公室供稿)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后勤楼201室 邮编:430074 电话: 027-88310427 (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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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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