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载:陈先生被律师告知,称其在多家银行办了多张信用卡,并已透支数万元。可陈先生从未办过信用卡。经查,系有人用其身份证复印件,并伪造其它资料办的信用卡。按规定,银行办卡条件是要身份证原件,陈先生的原件一直保存在家里,不可能被盗用。可身份证复印件就难说了,办许多事,办事单位都要求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事就办不成。有了一张复印件,就可再复印无数张。银行怎能凭复印件办卡呢?律师认为:此事属刑事案件,银行方面未能详细核对申请人的证件,负有一定的责任。
陈先生已报案。
今天看到报上的这条消息,我迷惑了:我觉得银行应负全责,可按律师的说法,银行仅负有一定的责任,还有的责任谁来负?罪犯负?案子破不了呢?难道还要受害者负一部分?晕!
我本想告诫大家管好你的身份证,可管得了原件,管不了复印件呀!但愿这种倒霉事不要落到网友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