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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的自述
新大圣 发表于 2007-6-14 12:50:00

现实社会,就有那么一些法盲,他们不学法,不懂法,什么法律、道德、纪律对他们而言形同虚设,他们胡作非为还大言不惭,下面列举一、二以示世人:

“现在贫富差别越来越大,我就是不服,我杀富济贫,拿了(那不叫偷,也不叫抢)有钱人的钱给穷哥们花花有什么不对?否则,穷哥们哪来的吃喝?何况他的钱多得很,拿他十万、八万算不了什么,那只是九牛一毛。这种事我经常做,我做了,我快乐。”

“贩毒?我喜欢做,来钱快,有人需要就是市场,有市场就有生意,有生意就得有人做。我容易吗?从云南边境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那还不是劳动吗?愿买愿卖,周瑜打黄盖,我愿意,我做了,我快乐。”

“嫖?我喜欢做,有妓女,就有嫖客,她卖身,她需要的是钱,我花钱,买痛快,这不很正常吗?别大惊小怪,这种事我经常做,我做了,我快乐。”

“赌?那自然,大街小巷到处都在赌,只不过他们小点,忙活一晚上也就几十块钱的输赢,那有啥意思,我就喜欢大点,一把下来就万把块,痛快,我做了,我快乐。”

“老婆算什么?她还能管得了我?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别以为一张结婚证就能把我拴住,别不知好歹,不和你离就不错了。我就是找婚外情人,我就是要泡妞找小姐,你吃醋啦? 我要做,我喜欢堕落,我堕落,我快乐。”

“我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我不愿戴着假面具过日子,什么法律啊,道德啊,纪律啊,我不懂。我心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无拘无束,那多快活,我心里想要做的事却不能去做,那才叫痛苦啊!”

 

看了这些你想说点什么?我想说的是:“要做一个人就应该知道怎样去做一个人,心里想要做什么就去做什么,那叫胡作非为,不要等到双手戴上了拷子的时候才明白,不是心里想做的事就都能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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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法盲的自述
§木谷§发表评论于2007-6-14 15:49:00

大圣,字弄大点哟, 看着费劲啊.

如其说是法盲,还不如说当今社会道德水准低下.社会道德水准低下,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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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法盲的自述
wwwk214发表评论于2007-6-14 20:31:00

接受你的意见,字弄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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